婚前首付写女方名字离婚可以要回首付款吗律师

解析: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假设当男方将其房屋无偿赠送给其女友之际,已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房产赠与过户登记手续,那么赠与行为便已经生效,财产的所有权自此发生转移。若双方已经完成了赠与过户登记手续,且在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并获取了赠与公证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主张恋爱失败而索回房屋将会因缺乏法律依据而难以实现,无法成功要回该房屋。
然而,倘若男方在签订赠与协议的过程中,明确注明了一个“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附加条件,也就是说,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那么,这份合同仅在男女双方正式步入婚姻殿堂之后才会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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