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劳动者遭雇主无理辞退,应有权向该雇主索取标准经济补偿额之二倍作为损害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经济补偿乃是根据劳动者于本雇佣机构所任职的年限为基础来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凡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满一年者,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若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那么便按实际服务期限算作一年;如服务期不足六个月,则按半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那些月总收入超出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本地域内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者,其所得经济补偿的计算基准应以该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数额为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